我院根据《广州工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广工商发〔2023〕29号)、《关于做好 2022-2023 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学函 〔2023〕63号)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,经个人申请、各部推荐、国际教育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公示,公示名单详见附件。
公示期: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,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9月28日前向学院反映。为便于核实查证,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,提出异议的部门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凡匿名、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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